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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位置:社科动态 转发《关于开展第四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四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豫社科联字[2008]第43号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各省辖市社科联,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郑州地区军事院校协作中心,各省级学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社会科学队伍建设,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四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申报方式。
      二、个人申报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功底扎实、成果突出,年龄在45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含3项)以上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进行个人申报。
      1、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其成果作为主持人获得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一等奖或2项(含2项) 以上二等奖;
      2、业绩突出,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3、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或国家级报纸发表4篇(含4篇) 以上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4、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5、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
      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组织推荐
      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组织推荐。各省辖市由市社科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推荐;高等学校由学校科研处负责推荐;省直有关单位由人事处负责推荐;郑州地区军事院校由郑州地区军事院校协作中心负责推荐;省级学会推荐的人选,除有各学会意见外,还要有申报者所在单位意见。
      四、评审组设置
      本届评选设哲政、经济、历史、文教4个评审组。
      五、申报材料
      1、著作、调研报告一式二份。
      2、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其它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一份(原件申报时由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后退回)、复印件二份。
      4、“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推荐表”一式二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表可在河南省社科联网站(www.hnskl.org)下载。
      5、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上报时间
      各推荐单位请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普及工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1)63922608 63617253(传真);联系人:张红朝、陈晶;地址:郑州市丰产路23号河南省社科联普及处;邮编:450002。
      详情请登录河南社科联网站(www.hnskl.org)

      附:《第四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推荐表》及《通知》原文

 

200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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